近日,为严守医保基金安全底线,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合规高效使用,依据区医保局价格监测异常数据提示,对拉萨市46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数据开展专项稽核工作。
本次稽核聚焦医疗服务项目定价、药品销售价格政策执行情况,通过数据精准比对、机构自查自纠、台账逐一核查等多维度方式,完成全量数据筛查核实。最终确认,拉萨市本级32家定点医疗机构存在医保结算价格违规行为,其中药品超限价违规机构26家,涉及金额679787.27元;医疗服务项目超限价违规机构6家,涉及金额327496.92元,违规金额合计1007284.19元。
经核查,32家涉事机构具体违规问题包括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高于现行医保定价标准、药品销售价格超出药品挂网限价,上述行为已违反《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约定条款,造成医保基金损失。
依据《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等相关规定,结合违规事实,采取全额追回涉事机构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007284.19元;责令限期整改,对照现行医保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药品挂网价格,全面梳理调整违规定价收费项目,并建立长效管控机制,杜绝同类违规问题复发。
目前,我局医保中心统筹推进处理意见落实,强化后续跟踪督导,同步加强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价格政策宣传培训,持续筑牢医保基金监管防线,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次仁拉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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