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全区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工作安排,自治区医保基金飞行检查组于2025年6月20日对西藏浩康医药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开展现场检查,该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检查所需信息管理系统的相关数据。
依据《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二十六条规定,现中止与西藏浩康医药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医保服务协议3日。中止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6月23日)。
特此公告。
拉萨市医疗保障服务和信息化中心
2025年6月23日
责任编辑:次仁拉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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