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我局收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工单的投诉举报,反映我市一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套用医保卡购买保健品违法违规行为。
为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我局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该药店进行调查核实。一是调取数据。调取该药店医保结算数据及该药店使用的销售系统(千方百计)结算数据;二是现场检查。抽查大额医保结算记录(创智系统)与药店千方百计系统的销售记录、抽查大额药品进销存记录,并对抽查数据进行比对分析;三是当面询问。询问该药店法人、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将汤臣倍健蛋白粉串换成医保目录内感冒灵颗粒、消痛贴膏等药品,并予以医保结算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共询问3 名工作人员。
经调查核实确认,该药店存在将汤臣倍健蛋白粉兑换成医保目录内感冒灵颗粒、消痛贴膏等药品进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结算行为。
下一步,我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医保发[2021] 35号)《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藏医保[2023] 67号)等文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向举报人员反映检查查出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责任编辑:丁家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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