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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已经2020年第10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在全区范围内发布。请全区各级医疗保障部门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增加或删减经办事项和办理材料,执行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报告。
附件1: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参考样表
附件3: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责任编辑:丁家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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