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拉萨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拉萨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2023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3年度预算公开为拉萨市医疗保障局机关,无下属单位。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市委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订并实施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拟订拉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组织拟订并实施拉萨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自治区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 参与制定自治区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5.组织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全市医疗保障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全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 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拉萨市委办公室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拉委办发[2019]38号)和《关于调整市医疗保障局机构编制的通知》(拉机编办发[2019]73号)以及《关于调整拉萨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批复》(拉机编办发[2022]15号)规定。
1.市医疗保障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无下属单位,2023年度预算公开为拉萨市医疗保障局机关。
2.市医疗保障局内设5个科级机构:办公室(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基金监督科、拉萨市医疗保障稽核中心、拉萨市医疗保障服务和信息化中心。
3.市医疗保障局人员编制30名,部门领导职数4名,科级领导职数11名。
4.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 拉萨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拉萨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925.56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1379.2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6.29万元。2.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792.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13万元。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拉萨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总额为3192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财政拨款768.36万元,项目支出财政拨款31157.20万元。基本支出占总预算拨款的2.45%,项目支出占总预算拨款的97.55% 。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拉萨市医疗保障局一般公共预算总额为31925.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95.60万元,占当年预算财政拨款总额的2.21%;商品和服务支出52.20万元,占当年预算财政拨款总额的0.13%;对家庭和个人补助预算支出20.56万元,占当年预算财政拨款总额的0.06%;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3,占当年预算财政拨款总额的0.03%;项目支出预算31157.2万元,占当年预算拨款总额的97.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数为3192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财政拨款768.36万元(工资福利收入支出695.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收入支出52.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支出20.5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支出10.03万元)。项目支出财政拨款31157.2万元。(其中:[210]卫生健康支出31157.20万元,分别为[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5.46万元、[21012]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0748.97万元、[21013]医疗救助538万元,[21015]医疗保障管理事务9864.77万元,)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拉萨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68.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人员经费711.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公用经费56.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为11万元。分别为以下几点:
(一)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经费0元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50万,减少了9.5万元,减少率为86%。主要原因为:增加了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辆公务用车中,2辆年限较久,维修成本较高,2022年含驻村工作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无此项经费。
(三)因公出国(境)预算经费0万元。
五、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拉萨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2023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拉萨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37294.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收入预算总计31925.5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46.29万元,占总收入的1.74%,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31379.27万元,占总收入的98.26%。
2.支出预算总计31925.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925.5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有以下几点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17万元,占总支出的0.23%
2.卫生健康支出31792.26万元,占总支出的99.58%
3.住房保障支出57.13万元,占总支出的0.19%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拉萨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收入预算31925.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为31379.27万元,占总收入的97.55%;上年结转54.29万元,占总收入的2.45%。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拉萨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支出预算31925.5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17万元,占总支出0.23%;卫生健康支出31792.26万元,占总支出99.58%;住房保障支出57.13万元,占总支出0.17%。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6.50万元,同比2022年预算数50.16万元,增加6.34万元,增长11.2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商品服务支出)。
(二)机关人员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人员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95.6万元,同比2022年预算数600.91万元,增加94.69万元,增长15.76%。机关人员经费一是指各部门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工资福利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项目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服务费62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123.57万元,通用设备价值94.99万元,占总资产的76.87%,其中车辆价值56.97万元,共有车3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价格28.58万元,占总资产的23.13%。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整体预算经费为31379.27万元,另有上年结转经费546.29万元,合计31925.56万元。
2023年我局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共11个项目,预算经费为30577.39万元。重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6个,分别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配套),资金17807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配套),资金2941.97万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中央),资金8187万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市级),资金538万元;商业保险参与经办服务费,资金620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经费,资金41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99%。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需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按照预算管理职责、预算编制程序、收支范围和内容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1. 医疗保障政策宣传费28万元
2. 党建经费0.92万元
3. 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资金3万元
4. 医保经办业务培训费7.5万元
5.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配套)17807万元
6.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配套)2941.97万元
7. 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中央)8187万元
8. 2023年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服务费620万元
9. 2023年医保局机动经费34万元
10.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市级)538万
11.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经费410万元
(六)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拉萨市保障局2023年度没有扶贫资金的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财政拨款:指当年从拉萨市财政取得的资金。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主要是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行政运行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旅游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责任编辑:丁家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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