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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医疗保障局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1-05 12:26
来源: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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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卫健委联合下发的《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藏医保办〔2020〕45号)文件精神,拉萨市医疗保障局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集中力量打击诱导住院、虚假住院等违法违规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净化医保基金使用环境,坚决杜绝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二、检查时间

拟定于2021112日前结束市本级回头看工作;120日前完成各县(区)的督查督办工作。每周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

三、检查内容

(一)诱导住院。利用“包吃包住、免费体检、车接车送”等名义或者通过“有偿推荐”等方式,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群众住院等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二)虚假住院。采取挂床、冒名顶替等手段,对实际未住院治疗的患者,通过编造诊疗项目、伪造医疗文书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四、检查方法

通过医保结算信息系统数据分析,筛查辖区内2020年度住院频次较高、入院时间较为集中、出院报销金额接近的疑似违规住院结算数据,重点筛查建档立卡贫困户、集中供养五保户、老年病轻症患者住院结算情况。对可疑线索开展现场核查、病历审查、走访调查、突击检查,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无死角。

五、检查分组

本次检查共分2个检查小组。

六、职责分工

拉萨市医疗保障局、拉萨市卫生健康委是本次专项治理“回头看”的牵头单位,要发挥医保基金联席会机制作用,要加强沟通配合和相互协作,有效发挥各专业优势,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医保局负责组织检查人员进驻检查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负责收集证据材料、撰写检查报告,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2020年度医保结算数据进行分析,筛查出疑点问题,为后续检查提供数据支撑;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聘请临床专家协助开展现场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有关争议问题,由专家评估确认,并会同医保部门开展现场检查、收集证据资料以及对八县(区)的督查督办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要求,加强纪律。检查组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廉洁纪律规章制度和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轻车简从。不得在检查过程中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馈赠,不参加任何可能影响廉洁性、公正性的活动,保证检查工作的公正、可信。

(二)落实责任,注重实效。因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各检查人员在开展检查工作时既要保证规定程序走到位,又要注重检查工作的时效性。各检查组进驻被检查单位后按照事先确定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及时收集证据,包括复印相关材料、录音、照相等形成完整证据链,为后续处理提供佐证资料。

(三)及时总结,反馈到位。各检查组每完成一家机构的检查工作,应当及时完成专项治理“回头看”检查报告和证据材料的汇总、梳理,检查结果经各检查小组审核把关后,将有关资料移交拉萨市医保部门和拉萨市卫生健康委进行处理。各县(区)医保局于110日前将本县(区)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报送至拉萨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督科。各县(区)医保、卫生健康部门要对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按周开展调度,并于每周四上午12时前将本周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及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情况表(附件4)以书面形式同时报送拉萨市医疗保障局和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117日前分别向拉萨市医保局、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报送专项治理“回头看”情况总结报告。如遇重大情况,及时向拉萨市医保局、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告。

责任编辑:丁家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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