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健兴医药有限公司一分店存在以物串药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且拒不整改,一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同一性质违法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医保发[2021]35号)《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藏医保[2023]67号)文件,作出以下处罚:
1.约谈法人;
2.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4984.60元;
3.处违规金额1.7倍罚款25473.82元;
4.暂停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10个月;
5.将违法违规行为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内予以通报。
拉萨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24日
责任编辑:丁家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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