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完成2025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年度体检”,320家机构获评90分以上绩效考核体系更趋科学精细
2025年度定点医药机构绩效综合评价工作坚持以协议管理为根本遵循,深入践行“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全面覆盖市本级341家定点医药机构,高质量完成325家机构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已于2026年2月3日经拉萨市医疗保障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此次综合评价体系科学、流程规范、运用精准、管理闭环,充分彰显我市医保协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标志着我市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新跃升。
一、制度先行,构建科学严谨的评价体系
本次绩效综合评价工作坚持以制度创新引领监管创新。在方案制定阶段,市医疗保障局将《拉萨市2025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基金年度绩效综合评价方案》面向全市医药机构及各县区医保部门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各方建议,确保考核指标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方案经局长办公会专题审议通过后,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确保了评价工作从源头就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科学整合监管资源,创新采用“45%日常考核+55%年终考核”的权重结构。为切实减轻医药机构迎检负担,将年度内开展的打击欺诈骗保全覆盖检查、飞行检查等各类监管成果统一纳入日常考核体系。对日常考核未覆盖的33家机构,抽调各科室骨干组成5个专项考核组,开展现场核查评分。
二、流程优化,打造闭环管理的评价机制
评价工作建立了“机构初审—机构复审—考核组复审—专题会议审议”的四级审核机制。考核初步结果首先反馈至各医药机构进行核对确认,对有异议的机构,考核组现场提供解释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经考核组复审后,评价结果提交绩效综合评价领导小组进行复核,最后提报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
对于16家未参与最终评价的机构,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审慎处理。其中,3家因涉嫌欺诈骗保问题尚在处理中,3家因长期未营业且未备案,均不予评价且不返还保证金;另有10家为2025年11月新签订协议机构,因暂无实际结算数据,本次暂不予评价。
三、结果导向,树立激励约束的鲜明导向
评价结果显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整体管理水平持续提升,90分及以上机构320家,占已评价325家机构的98.5%;
85分至90分(不含)机构2家,占比0.6%;80分至85分(不含)机构2家,占比0.6%;75分至80分(不含)机构1家,占比0.3%。
考核结果运用严格执行协议约定,实现了“考核有力度,激励有温度”的监管效果。日常考核扣分即时处理,累计对37家定点医疗机构扣101分,退付资金10.1万元;对253家定点零售药店扣1000分,退付资金50万元。
在年度保证金清算方面,实行分级返还机制,90分以上机构扣除分值扣款后全额返还,不足90分扣除分值扣款后按区间比例返还。同时,会议明确将借此机会对历史遗留的未清算保证金,按照现行规则进行一次性统一清算,体现了管理的延续性和规范性。
四、以评促建,护航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本次绩效综合评价工作通过制度创新、流程优化、结果严用,有效规范了医药机构服务行为,提升了医保基金使用效能。下一步,拉萨市医疗保障局将以此次评价工作为新起点,持续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优化协议管理方式,推动定点医药机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为拉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责任编辑:次仁拉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