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长护险政策缺位导致的护理费用报销问题,已成为影响失能、半失能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风险点。我市尚未建立长护险制度,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失能老人、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长期护理需求持续增长,其居家护理、机构护理等费用需全额由个人承担,家庭经济压力较大。
为破解这一难题,自治区医保局已出台《西藏自治区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政策落地奠定基础。我局局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全力配合自治区医保局推进长护险前期筹备核心工作,即长期照护师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遴选。
经过自治区医保局“公开征集—材料审核—现场核查—综合评审—公示备案”的严格流程,我市共有3家机构通过初步审核,目前正处于结果公示阶段。这一进展为后续长护险在我市顺利推进,培育专业护理服务力量提供了重要支撑。
下一步,我市医保局将持续跟踪自治区长护险正式文件发布进度。待文件出台后,将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解读政策要点,结合本地失能人员数量、护理需求,围绕参保范围、筹资标准、待遇水平、经办流程等核心内容,引导符合条件的群众积极参保,确保政策红利精准惠及特殊群体,切实减轻特殊人群家庭护理负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次仁拉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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