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相关部署,推进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收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10月10日上午,拉萨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召开2024年拉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动员部署会暨业务培训会。局主要领导、科室负责人、各县(区)医保局主要领导及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经办人员30余人参加此次会议。
会议下发了《关于印发基本医保全民参保计划集中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对2024年度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业务科室负责人针对2024年医疗保障政策进行了解读,并强调了具体经办和参保登记注意事项。明确我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继续维持高低两档缴费模式,个人缴费标准设定为200元和380元两个档次。普通门诊起付线由100元降低至5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由500元降至400元。此外,我市将取消跨统筹区就医报销比例降低10%的调减政策,职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可用于共享人员缴纳参加居民医保费;建立“长缴多报”机制,参保人员在藏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连续不间断缴满10年及以上的,自缴满当年起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其选择的缴费档次待遇基础上提高3%。
会议指出,医疗保障是民生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增进民生福祉、有效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的有力保障,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收工作的顺利推进,对夯实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础,保障制度持续稳健运行和参保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全力推动参保工作落地落细。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功能园医保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将巩固和提高参保率纳入当地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指标,强化组织保障,夯实工作责任,推进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街道(社区)及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要落实参保动员主体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县(区)医保部门要做好新增参保人员医保登记工作,集中征缴期内,对各相关部门认定核实核准后提供的参保资助人员身份信息精准标识,根据税务部门反馈的参保人员缴费记录做好权益保障。三是广泛宣传动员。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要全面落实好居民医保惠民政策,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普及医疗保险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的理念,加强对内对外培训宣传,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政策,提高参保群众政策知晓率,增强群众参保缴费意识,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保缴费,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享尽享。四要创新举措,强化服务,全力推动参保工作走深走实。要创新个性化服务举措,面向不同人群精准施策,构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机制,持续推动参保服务向基层走深走细,全面强化参保全过程服务,让参保服务更便民、业务办理更省心、广大群众少跑路,切实帮助农牧民群众跨越“数字障碍”,打通参保服务“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丁家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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