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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市卫健委及市市场监管局赴定点零售药店开展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21-10-21 18:06
来源: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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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0日下午,我局接到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电话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罗梅副主席莅临部分医药机构重点对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并指出我市定点零售药店西藏藏宝路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藏宝路店医保系统存在问题。”接到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出由拉萨市医保局党组织成员、副局长唐小君带队,拉萨市医保中心主任次仁金宗和工作人员以及医保系统承建商创智和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为成员的检查小组,会同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赴西藏藏宝路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藏宝路店进行现场督导检查。

检查中发现该药店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药剂师不在岗;二是部分药品(金嗓子喉片、冰硼散)未明码标价;三是销售的拆零药品未标价,且无法查验有效期;四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混合摆放(葡醛内酯片为非处方药,但同处方药进柜摆放);五是不能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为参保人员提供购药服务(主要为C盘报错,系为药店使用的电脑版本过低所致);六是未按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进店未测量体温,退烧止咳药销售登记不完整,无具体销售时间,且与每日上报的药品名称、数量不相符;七是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电话公示内容错误;八是未按要求开展处方药销售登记工作;九是未严格落实医保系统目录匹配工作,近200种药品错误匹配为耗材自费。

根据上述问题,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规定及《拉萨市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约定,我局对西藏藏宝路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藏宝路店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约谈法人及负责人并限期整改10天(2021年10月20日21:00至2021年10月30日24:00);二是整改期间暂停医保服务协议;三是扣除日常考核分值15分;四是由医保系统工程师调取后台匹配错误的自费耗材金额,视情况追回涉及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加大两定医药机构监管力度,加强三医联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保障参保人员权益,维护医保资金安全,同时,加强并督促医药机构提高防控意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责任编辑:丁家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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