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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专题工作亮点报告

发布时间:2020-05-07 18:11
来源: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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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医保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开局良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紧紧围绕2019年医保工作重点,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理念,以严谨的工作作风、过硬的业务素质、无私的奉献精神,总体实现了医保基金足额征缴、监督管理规范有序、社会服务尽心竭力。现将2019年亮点工作如下:

     一、机构改革顺利完成,基本理顺划转职能

拉萨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3月20日挂牌成立,内设3个科室1个中心,编制21名,承接人社局职工医疗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卫健委农牧区医疗制度,民政局医疗救助,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能,目前已基本理顺划转职能,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按要求、按步骤,保质保量完成国家、自治区医保局安排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活动

按国家、自治区医保局要求,我局及时启动“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活动, 通过LED显示屏播放宣传片、三大电信运营商推送信息、发放宣传海报、折页以及在电视、报纸等媒介大力宣传相关内容。活动期间,利用LED大屏播放宣传视频30余次,通过移动、联通、电信推送相关信息90万条,发放各类宣传海报、折页2万余册,拉萨电视台、拉萨晚报、拉萨日报以及西藏商报相继报道,并且西藏商报以连续报道的模式作了政策宣传,在社会形成了打击欺诈骗保人人参与的正面舆论氛围。专项检查行动,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1家,定点零售药店94家,诊所3家,覆盖面100%,接受举报线索2条,按照检查结果,专项行动共对59家定点零售药店下达整改通知书、根据《服务协议》扣除相应分值计209分,涉及保证金11.2万元,约谈定点医药机构法人64人,暂停服务协议2家。通过电话、发函等形式核查2万元以上的异地就医票据1000余份并做好相关台账。完成2019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年终考核工作,实现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

三、制定完善《拉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和加快建立城乡居民医保系统

拉萨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草拟了《拉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经多次征求意见,并通过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不断修订完善,于2020年3月6日,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拉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整合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牧区医疗制度,实现了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的“六统一”。并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管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我市已建立城乡居民医保系统,并于2020年4月18日,对医保经办机构的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实操培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整合及新医保系统的开发让农牧区医疗制度无配套系统,征缴、报销都只能手工操作成为了历史,所有业务都实现了在系统上可操作。此次培训会后,软件公司对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系统待遇测试,测试结果也取得了成功,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一单制结算,各级经办中心通过中心系统结算功能,在系统中申报结算诊疗费用,真正意义上做到了“一站式”结算。在此之前,为保障征缴期间城乡居民医疗待遇不受影响,我局向18家定点医疗机构预拨7400万元作为预付金,各县(区)医保局自行准备500万应急准备金保障县人民医院住院病人费用和属地参保群众的即时报销。我市城乡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门诊特殊病费用、普通门诊费用、“两病”门诊费用,凭各级医保部门出具的证明由定点医疗机构采取挂账方式,待征缴工作完成、系统正常运行后,针对挂账费用采取在就诊医院补结算的方式予以处理。

四、扎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打通服务联系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

一是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主要领导与服务对象面对面交流,定期征求服务管理对象和参保群众意见建议。先后2次召开定点医药机构征求意见会,建立了局长定期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制度、医保基金费用交叉审核制度(定点医院互派专家初审医院发生的费用);二是针对门诊特殊病人到定点医院看病取药排队等待时间长、就医不方便等问题,我局创新工作方法,以城关区塔玛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开通门诊特殊病刷卡系统,目前已相继开通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特殊病刷卡系统,着力打通15分钟卫生健康服务圈,实现了群众家门口看病拿药;三是合力攻坚“报销难、报销慢”问题,利用雪顿节、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假期及周末休息时间,联合各县(区)集中审核、复核参保群众异地就医票据,阶段性解决了参保群众“报销难、报销慢”问题,并在暂时没有信息化系统和人员编制不能调整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建立委托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服务的长效机制,已争取到相关资金,按上一年度参保人数,以自治区医保局测算的10元/人/年的标准,纳入2020年拉萨市财政预算;四是指导业务量大的县区推广“医保结算一站式服务”等便民措施,在城关区医保局试点实施“医保结算一站式服务”,探索改进医保传统支付方式;五是发挥本局自身优势成立了医疗保障局平衡针灸“送医疗、送健康、送政策”爱心服务团队,多次赴林周县克布村和达孜县金叶养老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义诊及医保政策宣讲活动,将医药健康科普和医保健康扶贫政策知识等送到百姓手中,把健康和党的温暖送到百姓心中。 

五、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在脱贫攻坚中的托底保障职能作用

我市目前建档立卡贫困户10704户,贫困人口44636人,为助力全区脱贫攻坚,我局积极深入开展医保扶贫工作,通过前往各县(区)调研农牧区医疗制度、大病医疗救助、医疗报销等情况,整理、梳理并形成调研报告,为上级决策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可靠依据,认真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情况,严格按照《关于明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牧区医疗制度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的通知》(藏卫基卫发〔2019〕30号)文件要求,按照“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规定的住院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的规定严格执行报销标准。2019年救助贫困人口3027人次,救助资金1959万元。

六、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部署

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疫情的严峻形势,在坚守岗位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明确全局干部职工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将防控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部门。春节放假期间安排工作人员业务值班,确保医保经办业务不断档。联合市人社局发出倡议书,倡议尽量选择网上办理业务,对确需前往服务大厅办理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建议在3月份及以后再前来办理,对此期间发生医疗、生育、大病、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待遇正常享受不受影响。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预拨金2000万的基础上,于1月26日再次向拉萨市人民医院拨付50万元作为疫情防控工作预付金。每周定时监测定点医院、药店的药品价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防疫物资和抗病毒类药品的储备情况,要求各县(区)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保障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防疫物资、抗病毒类药品和日常用药、基本药物储备,储备不够的及时采购、调配。

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我局于于1月27日派出2名党员干部赴酒店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为期20天,又于2月17日从单位抽调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5名有责任担当、踏实肯干的党员干部前往纳金村委员会开展防疫相关工作,3月29日结束,共42天。

责任编辑:李君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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