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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拉萨阳光医院的处罚决定

发布时间:2022-05-06 12:51
来源: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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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拉萨阳光医院该院存在过度诊疗、过度用药等违反诊疗规范问题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合计418713.26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九条,向拉萨阳光医院下达处罚决定书。

处理结果:“约谈法人、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18713.26元、处违规金额的2倍罚款计837426.52元、根据违规情况扣除相应保证金、将该院违规行为在拉萨政务网、新闻媒体、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内予以通报”。

责任编辑:丁家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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