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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定点零售药店的处理意见

发布时间:2020-03-10 18:25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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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于2020年2月10日至13日期间,对我市9家定点医药机构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落实情况开展了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我局。

经我局查实,拉萨康源药业有限公司店内员工未佩戴口罩且对进店人员未落实检测体温的防护要求,给疫情防控带来重大安全隐患,对该药店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

当前,正值战胜新冠疫情的关键时期,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局属各部门、各定点医药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及大局意识,从通报的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不移把市委、市政府防控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邹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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