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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纵深推进19家试点机构交出高质量答卷

发布时间:2026-04-30 17:53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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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拉萨市医疗保障局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作为撬动“三医联动”向“三医”协同深化发展的重要支点,稳步推进以按病种分值付费(DIP)为核心的改革实践。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圆满完成全市19家试点医疗机构年度DIP清算工作,实现了基金运行稳健、患者负担“双降”、改革成效显著的阶段性目标,为构建高效、可持续的医疗保障体系积累了重要经验。

一、覆盖全面,基金运行总体平稳

本次清算业务时间段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覆盖全市19家试点定点医疗机构,共清算住院患者36551人次,涉及医疗总费用41348.68万元。全年DIP统筹基金实际支出31176.8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24903.5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6273.31万元。全年预拨付DIP住院统筹金29332.24万元,最终清算总额31422.32万元(含超支分担245.48万元)

二、规则完善核心制度保障公平

为确保DIP付费科学、规范、公平,本次清算严格执行四项核心规定,一是严控数据质量,对341例逾期上传病例按政策规定实行“打八折”结算,强化数据上传的时效性与规范性;二是实施CMI加成激励,对4家医疗机构给予1.01至1.05不等的加成系数鼓励收治疑难重症、提升技术难度;三是妥善处理未入组病例,对3326例非机构原因未入组病例按标准分值计算支付保障合理医疗行为得到公正补偿;四是强化总额预算与风险调剂,提取5%风险调剂金(1578.29万元),实际DIP预算总额29987.45万元为基金安全运行预留充足缓冲空间。

三、基金可控风险调剂有效发挥

经DIP系统工程师、医保经办部门及专家团队反复审核确认,清算数据准确、流程合规在此基础上,组织召开清算结果确认会议,由19家试点医疗机构签字确认。清算后,实际支出31422.32万元,较预算超出1434.87万元。按照“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原则,超支部分中的245.48万元由风险调剂金承担。

四、格局分明,公立适应优于民营

19家试点机构中,较按项目付费实现医保基金盈余的共9家(公立7家、民营2家);收入下降的共10家(民营9家、公立1家)。DIP改革下公立医疗机构整体适应良好,部分民营机构在病案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仍存在提升空间。

五、双降明显,民生福祉持续增强

2025年度,全市DIP试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平均住院医疗费用为11312.60元,与2024年同期(11355.54元)基本持平,人均住院费用下降43.94元,降幅0.37%。住院个人负担同比下降43.94元,降幅0.37%。平均住院天数由2024年的8.27天下降至2025年的8.14天,减少0.13天,降幅1.57%。

在医疗总费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患者个人负担与住院天数实现“双下降”,反映出医疗机构诊疗行为更趋规范、服务效率持续提升、不合理费用增长得到有效遏制。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也是推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的重要切入点。通过DIP付费机制的科学引导,我市逐步形成“基金安全、医院控费、患者减负”的三方共赢格局。下一步,市医保局将以DIP改革为牵引,完善总额预算管理,强化风险调剂金效能,推动医保基金向战略性购买转变;持续优化病种分值库动态调整机制,提升CMI加成政策精准激励作用,促进医疗机构向内涵式发展转型,真正实现“三医”深度融合、同向发力,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动力。

责任编辑:次仁拉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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