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参保人员:
西藏曼杰步医药有限公司、西藏赞巴拉商贸有限公司康桑大药房、西藏阜康诊所嘎玛贡桑路店定点零售药店主动申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八章第七十九条(三)项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规定,自2025年12月9日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西藏方瑞药业有限公司、西藏慈航药业有限公司因地址变更,经评估不符合定点条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八章第六十七条终止医保服务协议的规定,自2025年12月9日起终止其医保服务协议。
紫丹玛峰誉药房,因无相关医保结算数据且未在规定时限内向我局提出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申请,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八章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终止医保服务协议的规定,自2025年12月9日起终止其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拉萨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次仁拉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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