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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复通西藏荣之辉医药有限公司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刷卡系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10 10:36
来源: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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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荣之辉医药有限公司因违反《拉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条款,我局于2020年11月27日作出了限期整改三个月,整改期间停刷医保系统3个月等处理,经2021年2月2日我局医保中心组织工作人员现场验收,验收基本合格。现结合现场验收结果与该公司递交的整改自查报告,同意于2021年2月10日起复通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刷卡系统。

请该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拉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条款,守法合规经营。今后如再次出现违返《服务协议》行为,将直接解除服务协议。

责任编辑:丁家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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