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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西藏雪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十三连锁店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0-01-15 19:51
来源:拉萨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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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定点零售药店: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西藏雪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十三连锁店涉群众投诉举报。经核实,该药店确实存在违规行为,现将核实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举报内容

201991613,我局接到举报,称西藏雪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十三连锁店所刷药品名称(拜新同、阿司匹林)与实际所售药品名称(宫血宁胶囊、布洛芬缓释胶囊)不符,且举报人购买拜新同与阿司匹林各一盒,该药店共刷取医保卡个人账户金额120元,存在多刷费用情况。

二、核实情况

经我局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该药店所刷药品属于药品目录内药品,但名称与销售清单不符。同时,对照药店标价,拜新同60元/盒、阿司匹林25元/盒,根据病人所购药品应收费用为85元,该药店实际刷卡金额为120元,多收取35元,且价格明显高出定点医疗机构,举报人所述内容属实。

三、处理意见

为切实维护医保政策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执行医保政策的规范性,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有序运行,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二十六条之第八款规定,作出如下处理:

1.约谈该药店负责人;

2.责令限期整改3个月,整改期间停止使用医保刷卡系统;

3.扣除日常检查分值3分;

4.责令药店退还多刷取的药品费用35元;

5.作出书面承诺,若再次出现违反服务协议约定行为直接解除协议。

四、相关要求

希望全市各定点零售药店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端正态度,诚实守信,严禁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要严格遵守医保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认真履行医保协议,确保我市医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拉萨市医疗保障局    

20191122日    

责任编辑:邹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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